日本由本州、四國、九州、北海道等四個大島及其他3,000多個小島所組成;總面積為37萬7,961平方公里,占世界陸地之0.25%,約為台灣面積之10.5倍。其中67%是山地與森林,14%用作農業耕地,住宅及工業用地僅4%。
日本國土綿延分布在北緯24度~46度,東經129度~146度之間;由於島嶼眾多,海岸線長達3萬餘公里;首都東京與主要城市多集中於太平洋沿岸。因列島屬南北縱向分布,故氣候涵括亞熱帶、溫帶與亞寒帶等類型,雨量豐沛,年平均降雨量約為1,405公釐。另經常發生地震,夏季颱風多。
依據日本內閣府統計,2014年4月日本人口約為1億2,714萬人,較上年同期減少22萬人。其中65歲以上高齡者3,198萬8,000人,占總人口之25%,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例達1/4,已步入高齡化社會。
日本每平方公里之人口密度為337人,約為我國之5.3成左右。日本有1/3人口居住在東京都會區,另有1/4人口居住在京阪神都會區(京都、大阪、神戶)內。
日本之民族結構,頗為單純,除少數「蝦夷族」與「部落民」外,均為「大和民族」。蝦夷族人是日本原住民,現大都住於北海道,人數僅數萬人;部落民多居於偏遠山區;大和民族則指歷史上先後移入日本之居民,包括通古斯族、馬來族、印度支那族、漢族、朝鮮族、蒙古族之混血種族。
語言方面,日語係公用語言,各地亦有方言,但多能相通;中央省廳及跨國企業內可用英文溝通,地方政府及中小企業則以日語為主。
(資料來源:經濟部)
依據日本內閣府公布之2013年經濟成長率為成長1.5%,實質消費支出增加率約1.1%(為6年來首次超過1%),2013年度企業經常利益預測較上年增加35%,女性就業率創新高(2013年12月25-44歲女性達70.9%),就業內定錄用率亦為20年來之高水準(2014年1月底,高中畢業生內定率達90.7%)。2014年4月1 日日本股價在1年半內上揚71%,2014年春季日本企業平均薪資預估將調漲2.2%。另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於上任後致力推動改善通貨緊縮相關工作,促使2013年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較2012年上升0.4%。若排除糧食及能源等項目來看,2013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2012年仍下跌0.2%,然已較上年下跌0.6%明顯改善,且本(2014)年1、2月指數分別上漲1.4%及1.5%,顯示日本消費者物價指數已朝日本銀行規畫目標(2%)前進。
日本內閣府2013年12月「日本經濟2013-2014」報告顯示,因2012年秋季起日圓開始走貶、股價上揚,安倍內閣上任後積極推動系列經濟政策,日本經濟自2013年起有好轉跡象,景氣逐步回溫。2013年初,因股價上揚之資產效果及消費者信心好轉等因素,個人消費增加,開始帶動日本景氣上揚,日本企業生產增加及日圓走貶均有助改善企業收益,進而增加所得及設備投資,形成支出增加、生產增加、所得增加之良性循環。
就日本實質GDP來看,2012年4-6月、7-9月連續2季為負成長,2012年10-12月起開始呈現正成長(與2011年同期比成長0.6%)。2013年1-3月成長率為4.5%,4-6月則為4.1%,第3及第4季之成長幅度雖減緩,仍維持正成長(7-9月:0.9%;10-12月:0.7%)。在企業雇用情形方面,雇用人數自2012年12月的5,490萬人上升至2013年12月的5,583萬人,增加93萬人。至日本對外貿易方面,2013年日本出口69兆7,877日圓,較2012年上升9.5%,進口則達81兆2,622日圓,增加15.0%,致日本2013年貿易逆差達11兆4,745億日圓,創歷史新高。以進出口項目來看,日本2013年在汽車(+12.9%)、有機化合物(+38.8%)及礦物性燃料(+49.9%)之出口增加,相對原油(+16.3%)、液化天然瓦斯(+17.5%)及半導體等電子零件(+37.4%)進口上升。
帶動日本2013年景氣復甦者為個人消費。隨著股價上昇所帶來之資產效果及消費者信心之增強,個人消費在2013前半年對經濟成長貢獻顯著,2013年5月下旬以後,因股價波動不大,消費者信心效應減弱,致經濟成長速度減緩,惟因安倍政府持續推動擴大雇用及改善薪資所得,經濟成長仍呈現正成長。至設備投資方面,因企業收益的改善及內需增加,2013年4-6月期為睽違1年之正成長,惟仍係以非製造業為中心帶動成長。311大地震後之復興重建工作持續帶動公共投資,刺激日本經濟恢復成長,2013年4-6月期以後因重建工作相關公共投資帶動之經濟成長比例逐漸升高。
回顧2013年之日本經濟,安倍經濟學之「三支箭策略」對日本經濟逐步復甦扮演重要角色。該「三支箭策略」主要目標係改善日本長期之通貨緊縮及景氣不振,以10年間之平均名目GDP成長率達3%、實質GDP成長率達2%為目標,採取了包括:大膽的貨幣寬鬆政策、積極的財政支出政策及刺激民間投資的新成長戰略。
安倍第1支箭-「大膽的貨幣寬鬆政策」使日圓走貶,推動股價上揚。在安倍經濟學之三支箭策略中,帶動日本2013年經濟逐步復甦最顯著者首推「大膽的貨幣寬鬆政策」。2012年底1美元兌日圓匯率約在80日圓上下,至2013年4月初則急貶至1美元兌100日圓左右。2013年3月上任之日本央行總裁黑田東彥於4月金融政策決定會議中即揭櫫2年內達成2%之通貨膨脹及通貨供給量達2倍之目標,積極推動大膽之貨幣寬鬆政策,2013年1美元兌日圓之匯率持續在100日圓上下波動。此外,長期利率在2013年維持低水準,有助降低資金調度成本。日圓走貶,日本出口企業之營收獲得改善,而自2013年初開始走高之股價所產生之資產效果,帶動個人消費及住宅投資。個人消費成長接續帶動非製造業之營收,股價走高及企業雇用增加等再度帶動個人消費,形成經濟成長之良性循環。
安倍經濟學之第2支箭-「積極的財政支出政策」亦有助日本經濟持續復甦。安倍首相於2013日1月甫上任後即提出「緊急經濟對策」,規模達20餘兆日圓,其中約10兆日圓由日本政府追加預算擴大支出所挹注。此外,為因應日本2014年4月起調漲消費稅(由5%調升至8%)對經濟可能帶來之衝擊,安倍政府於2013年12月提出約5.5兆日圓規模之新經濟對策。同時設定2015年度預算赤字減半等財政健全化之目標。
有關安倍政府的第3支箭-「刺激民間投資的新成長戰略」之主要內涵包括:促進投資(3年內回復至2008年金融風暴前之每年70兆日圓之設備投資水準,2013年已回復至63兆日圓);活用人材(包括擴大女性就業,推動2020年女性就業率達73%之目標,2013年12月25-44歲女性就業率達70.9%);創造新市場(包括擴大健康、生活支援相關產業之市場規模,於2020年由現在4兆日圓之規模擴大至10兆日圓,醫藥品、醫療機器、再生醫療之醫療關連產業之市場規模於2020年由現在12兆日圓之規模擴大至16兆日圓);參與世界經濟活動(包括擴大日本企業對外及對內直接投資,參加TPP等區域經濟整合及洽簽雙邊經濟夥伴協定、設立國家戰略特區以推動法規鬆綁等,揭櫫2018年所簽署之EPA貿易涵蓋率由19%上升至70%、2020年外國企業之對內直接投資額擴大2倍、2030年訪日外國人達3,000萬人等之目標)。
(資料來源:經濟部)
日本政府在OECD資本移動自由化規約等國際投資規範的範圍內,保留部分自由化業種,限制外國人須取得事前許可,才得以進行直接投資。其具體內容如下所示:
(一)涉及妨礙「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全」之虞的業種
1、「國家安全」:武器、航空機、核能、宇宙開發及火藥等製造業。
2、「公共秩序」:電力、瓦斯、熱供應、通信、廣播、自來水、鐵路及旅客運送。
3、「公眾安全」:生物學製劑製造業及警備業。
(二)涉及妨礙日本國內經濟正常運作之虞的業種
農林水產業、石油業、皮革 皮革製品製造業、航空運輸業、海運業等。至於其他業種可於事後再向財務省及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報告。另,外商在日投資,須受「外為(匯)及外國貿易管理法」、「會社(公司)法」、「獨占禁止法」、「勞動法」及「智慧財產權法」等相關法律之規範,其標準與一般日本公司相同,並無特別優惠或限制。此外,視產業類別,依據主管部會法令取得營業許可。茲臚列相關法令如次:
(一)外國為替及外國貿易法(簡稱外為法)
除部分業種及國家外,原則上採行事後報告制,應於發生投資行為日起15天內,經由日銀向財務省及事業主管機關依投資類別提出報告書(外國投資者非居住者時,需由居住者作為代理人提出報告)。
須事前提出申報的業別包括飛機、武器、火藥、核能、宇宙開發產業、保全業、疫苗製造等及可能對國家安全保障及公共秩序造成障礙之行業;可能對日本經濟運作產生不良影響的業種;OECD資本移動自由化規約允許保留自由化業種(農林水產業、石油業、皮革暨皮革製品製造業等);以及無締結條約的國家(未列於對內直投命令別表1的國家)。至於外資持股比率未達10%的案件則不需申報。
(二)商業登記法、會社(公司)法
設置分支機構後3週內,須依「商業登記法」完成登記手續(於法務局登記所辦理)。未完成登記前,不得營業。另、設立日本法人時,會社法亦有其他規定。
(三)獨占禁止法
舊法曾規定外國業者與日本業者締約合併時,須於締約後30天內,向「公正取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合約內容。1997年6月獨占禁止法修正後已廢止此一規定。惟倘合約內容有不符合公平交易條款時,仍有可能被要求改善及停止執行。
(四)稅法
須向稅務署及地方政府的稅務機關提出法人設立或開業報備,法人稅率為28.05%(包括復興特別稅10%),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為40.84%(包括復興特別稅2.1%)。詳細必備文件及稅制須向稅務署確認。
(五)出入國管理法.外國人登錄法
開設事務所或分支機構時須提出「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法務省入國管理局核發)、「短期滯在查證(短期居留簽證)」或「投資經營查証(簽證)」(日本海外使領館核發),居留超過90天者,須於居所確定後,向管轄之區役所申請外國人登錄證。
(六)其他投資相關法令
1、其他個別法有關核可、報備、登記等規定
例如藥事法規定醫藥品、化妝品的製造、輸入及販賣,需取得開業、製造、輸入及販賣之許可。另,酒稅法、保險業法等依貨品別規範業務,須事先進一步確認取得許可、進行報備及登記之必要性。
2007年5月1日起公司法開放外資企業「三角合併」之M&A政策,准許外商在日本的子公司運用海外母公司之資金或股票換取日本上市公司股權。為此,經產省為擴大防杜高科技流出國外,轉供軍事用途與避免被恐怖份子使用,另公布增列「特殊鋼、碳纖維、工作母機、精密量測儀器、機器人與生物技術」等6項行業,規定外資併購日本企業股權10%以上案件,必須經併購及被併購雙方企業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獲得3分之2以上股東同意與事先報經產省核准。違反規定者處3年以下徒刑或科處相當於該併購案投資額之3倍以下罰金。本項規定自2007年8月起實施。
至於在日本從事營業活動時,適用之相關法規,宜事前加以了解。
2、立地及環境規定
零售業於2000年6月施行『大規模小賣店鋪立地法』後,設店須符合周邊條件及負擔資源回收義務。關於家電、食品、建材、包裝容器等,均有法律規範業者須進行資源回收。有關工廠設廠用地,基於『工廠等制限法』、『都市計畫法』、『建築基本法』有其限制。另,從環保的觀點,『工廠立地法』要求廠地內須綠化及設置公共設施等。
另,針對環保及公害防治部分,還有個別法規範空氣污染、污水、噪音等問題,此外亦有地方政府施行更嚴格之法規。
3、雇用相關規定
僱用員工時,公司需訂定「員工就業服務規則」,提交「勞動基準監督局」。健康保險及厚生年金向「社會保險事務所」、僱用保險向「公共職業安定所」、津貼支出向「稅務署」分別報備。
依據商業登記法,外資依支店(分公司)、子公司或有限責任事業組合別向法務局登記設立。
(一)支店(分公司)
支店之申請流程為:向法務局確認是否有類似商號、設立支店、撰寫設立支店之切結文件、切結文件由在日大使館認證、向法務局申請設立支店暨報備公司印鑑、取得登記事項證明書暨公司印鑑登錄證明書、向日本銀行提出設立支店之報備。應準備文件計有:章程、設立證明書及登記證明書。
(二)子公司(株式會社)
子公司(株式會社)之申請流程為:決定株式會社設立概要、向法務局確認是否有類似商號、製作株式會社之章程、母公司之登記證明書及母公司概要切結文件暨母公司代表人簽章之切結文件、日本公證人認證之株式會社章程、向銀行申請資本保管及銀行發行之保管證明書、株式會社資本匯入銀行之特別戶頭、選出取締役、代表取締役及監察役等董事、取締役及監察役提出設立手續是否合乎規定之調查、向法務局申請設立株式會社暨報備公司印鑑、取得登記事項證明書暨公司印鑑登錄證明書、在銀行開辦公司名義戶頭、向日本銀行提出取得股票之報備。應準備文件計有:章程、設立證明書、登記證明書、切結文件及資本保管證明書。
(三)子公司(合同會社)
子公司(合同會社)之申請流程為:決定合同會社設立概要、向法務局確認是否有類似商號、取得社員(出資者)證明、製作合同會社之章程、匯入章程規定之社員出資款、向法務局申請設立合同會社暨報備公司印鑑、取得登記事項證明書暨印鑑登錄證明書、開辦銀行公司名義之戶頭、向日本銀行提出取得持份之報備。應準備文件計有:章程、設立證明書、登記證明書、切結文件及資本保管證明書。
(四)有限責任事業組合
有限責任事業組合之申請流程為:決定有限責任事業組合之概要、向法務局確認是否有類似商號、於本國取得組合員之證明書、於日本取得組合員之證明書、締結有限責任事業組合契約、向法務局申請設有限責任事業組合暨報備組合印鑑、取得登記事項證明書暨組合印鑑登錄證明書、開辦銀行組合名義之戶頭。應準備文件有:企業組合合約暨上述流程中所需之文件。
(資料來源:經濟部)
日本的租稅由「國稅」及「地方稅」所構成。其中國稅包括:個人所得稅、法人稅、一般消費稅、印花稅及許可登記稅等。地方稅包括:都道府縣民稅、事業稅、市村町民稅、固定資產稅、地方消費稅、不動產交易稅等。
屬於國稅課徵之所得稅,有個人所得稅及法人稅;地方課徵之所得稅,有都道府縣民稅、市町村民稅。個人及法人之所得均須課稅,法人無論是日本法人或外國法人,均須負擔法人所得稅、道府縣民稅、事業稅、市町民稅。法人之存款利息、持有有價證券支配息、工業專利權之專利金亦須課徵源泉所得稅。源泉所得稅於法人稅前課徵,沖抵法人稅額之確定徵繳部份。資本利得(有價證券、土地等資產之轉讓收益)除部分例外情形,日本法人與外國法人均須與其他所得合併後課徵所得稅。另,簽訂有免除雙重課稅條約者,配息可以減輕稅率負擔。
至於以財產為標的之地方稅,個人及法人持有財產均由市町村課徵固定資產稅。
消費稅為國稅,除部份金融交易外,其國內交易及進口交易均須課徵,消費稅率自2014年4月1日起調整為8%。交易發生之國稅另有印花稅、許可登記稅;地方稅則有不動產取得稅。個人及法人交易時須負擔印花稅、許可登記稅、不動產取得稅。納稅者簽訂契約時,以購買並貼上收入印花方式繳付印花稅。
日本國稅之中央主管單位為財務省國稅廳,其下設有12個國稅局,國稅局轄下有520個稅務署。國稅之賦課及稽徵,係由各地稅務署負責。而地方稅之主管機關為各地方自治體,在都(東京都)、道(北海道)、府(大阪府及京都府)、縣(神奈川縣等43個縣)均設有各自之「都道府縣」稅事務所。而地方自治體下所屬之市、町、村等「役場(即我國之市公所、鎮公所、鄉公所)」,亦有其稅收稽徵單位。
有關法人稅部分,在日本設置公司行號(即法人)所應繳交之稅金名目不少,但若無財產交易時,僅需注意法人稅、法人住民稅、法人事業稅等三項。
法人稅乃日本中央政府對法人企業活動所得課徵之國稅,外商依日本法令所設立之子公司、現地法人或合資企業,必須和當地公司一樣,繳交法人稅。法人住民稅為地方自治體對設籍於該地區之企業所課徵之稅金,不論資本額多少,凡有盈餘者皆須繳納,且稅率依稅前所得多寡而異。法人住民稅分為「道府縣民稅」及「市町村民稅」等兩種。「道府縣民稅」係繳交該企業所在之北海道、大阪府等地方自治體。「市町村民稅」則繳交至道、府、縣轄下之市、村、町。
日本稅制概要表
國 稅 |
地 方 稅
|
直接稅
|
法人稅
地方法人特別稅
|
都道府縣稅
|
都民稅
事業稅
地方消費稅
|
間接稅
|
消費稅
|
市町村稅
|
市町村民稅
固定資產稅
事業所稅
|
註:除上述稅目外,日本尚有許多其他稅捐,由於不一定與企業所得稅有關,爰未列入上表,諸如國稅尚包括酒稅、石油稅、印花稅、香菸稅…等:地方稅另包括不動產取得稅、汽車稅、高爾夫場利用稅…等。
日本法人所得稅率表(2013年度)
稅目 |
年所得
400萬圓以下
|
年所得
400-800萬圓
|
年所得
800萬圓以上
|
法人稅
|
15.00%
|
15.00%
|
25.50%
|
復興特別法人稅
|
1.50%
|
1.50%
|
2.55%
|
法人住民稅
1)都道府縣稅
2)市町村民稅
|
0.75%
1.85%
|
0.75%
1.85%
|
1.27%
3.14%
|
事業稅
|
2.70%
|
4.00%
|
5.30%
|
地方法人特別稅
|
2.19%
|
3.24%
|
4.29%
|
總和稅率
|
23.99%
|
26.34%
|
42.05%
|
實效稅率
|
22.86%
|
24.56%
|
38.37%
|
註:1.資料來源: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
2.固定資產稅為1.4%
3.事業所稅係按經營事業所使用之場所每平方公尺600日圓,另加上支付員工薪資總額之0.0025%
4.復興特別法人稅將於2014年度(2014年4月1日起)廢止
(一)金融制度及概況:依據外匯法,日本資本交易、外匯買賣以及匯款已經完全自由化,惟在美國911事件發生後,為凍結恐怖組織國際資金,日本修訂外匯法,規定匯款、外幣存款、匯兌時須提供足資證明本人之資料。
(二)利率水準:短期基本放款利率為1.475%(2009年1月13日以後迄今)
(三)貨幣制度:日圓
(四)貸款管道:除一般銀行可貸款外,為促進外商對日本投資,凡外商在日本為取得土地、建築物、設備等所需之資金,研發資金,購併資金均可利用日本政策投資銀行之融資資度(項目名:對日Access促進)。
(資料來源:經濟部)
日本過去很少接受外來移民,更嚴格限制外勞,據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在日之外國勞動人口約68萬人,僅占日本總勞動人口之1%,在先進國家中屬最保守者。惟由於日本出生率逐年降低,加上高齡化社會進展,已出現勞力不足問題。據估算,至2035年日本就業人口將減少3%(167萬人) ,爰是否增加活用外國人才,成為日本政府緊急課題,安倍首相已於經濟財政諮詢會議及產業競爭力會議中,要求檢討該問題,據悉為應對2020年東京奧運館場建設需求,將擴充引進建築勞工,惟係以2020年度為止之限時措施,預估該期間場館建築工人約需15萬人,其中7萬人將導入外勞,並放寬在日工作期限,由3年延長至5年。此外,日本高齡社會所需之照護人手也日趨不足,雖自2008年導入外國人介護福祉士制度,招收東南亞人員到日研修,考試合格後可在日工作,然合格率僅4成,仍不足以應對所需,今後也將檢討改進,故預料今後在日本長期居留之外籍人士將明顯增加。
依據日本「進出國境管理暨難民認定法」,我國國民於來日期間90日以內,從事觀光、研修或商務考察等活動,可免申請簽證;惟計劃在日成立據點(日本法人或日本支店)者,則須申請工作簽證,其手續流程如下:
日本國內
|
以免簽證方式赴日
|
↓
|
調查在日設置據點之可行性,著手籌設
|
↓
|
向當地法務局申請法人登記,正式成立據點
|
↓
|
向入國管理局(入管)申請「居留日本資格認定證明書」
|
↓
|
我國國內
|
憑「居留日本資格認定證明書」向交流協會申請工作簽證
|
↓
|
交流協會核發工作簽證
|
↓
|
日本國內
憑工作簽證赴日,機場入管當局對在日具中長期居留資格之外國人發放「在留卡」。
|
↓
|
若臨時離開日本,務必提示「在留卡」。
註:由於在留管理制度修正,「外國人登錄法」於2012年7月9日起廢除,外國籍居民也和日本人一樣開始適用「住民基本台帳法」,改為申請「在留卡」。
|
|
詳情請參閱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
網頁:http://www.jetro.go.jp/invest/
雇主如擬於據點成立後聘僱員工,可經由日本全國各地之公共職業介紹所Hallo Work獲得免費諮詢服務,亦可向大專院校、民間之攬才公司等洽詢,或透過報紙、雜誌及網際網路等自行招募。
依據「契約自由」原則,雇主可自由決定員工人選,惟須注意依日本「男女僱用機會均等法」規定,雇主以廣告等方式公開求才時,除部份特殊業種外,不准限定應徵者性別。
(資料來源:經濟部)
已開發國家,政經穩定,高租金投報率,日本東京奧運舉辦,公共交通建設利多,近期日幣貶值,日本地鐵及新幹線遍布全國,交通便利。
據報導,美國的非營利研究機構城市土地學會在通過對22座亞洲城市的調查得出的2015年投資前景排名中,東京排名第一,大阪排名第三。結果表示,日本在“安倍經濟學”指導下推出的刺激計劃有助於提升投資者對東京、大阪等城市的投資及興趣,加上東京獲得2020年奧運會舉辦權,日本作為有望獲得高收益的投資對象逐漸開始受到投資者的關注。當地房價上漲的前景以及風險下降的觀點也對這些城市有利。
另外,日元的貶值也起到了很大的推波助瀾的作用,與2年前相比,現在只要當時的四分之三的錢就能購買到同樣類型的日本房地產。
據淺草當地的房地產公司株式會社M的執行業務主事相本有紀向記者介紹道:“東京繁華地區房地產市場收益頗具吸引力,年度淨收入和資產價格比為5%至15%。這一趨勢從2010年變得明顯,今年更呈加速跡象。從宏觀角度來看,在近3年內,東京、大阪中心地帶房產價格預計將上漲30%;從回報率來說,其新房的回報率高達5%左右,而中古屋則更高。